2015年,渭南市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推出多项举措,保障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加大投入,保障发展。一是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教育资金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提高。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做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比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投入只增加不减少。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学前一年免费补助、项目建设、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及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确保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 二是建立省定项目补助机制。 市、县两级发改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教育部门编制三年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发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学前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保证规划需求。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设施配备、人员配备、办园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市级财政对纳入省政府重点支持的4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三是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的配备。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配齐设施设备,对2011年前办成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改造提升。 四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推动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资助经费财政补助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政府要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经费。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
——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坚持和完善省级统筹、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行为等的监管,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机构的责任。公安、质检、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