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影像数据质检规定
30.03.2015 09:0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航天、航空摄影及数字正射影像图的质量检查工作,规范成果数据质检流程,近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航空航天影像获取及1:2000、1:1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检验工作的函》(陕测函〔2015〕24号)(以下简称《检验函》),明确了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影像成果质检的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
《检验函》要求,各标段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码航空摄影、卫星影像数据采购及数字影像图制作招标技术文件、合同签订内容、项目成果特点及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成果资料整理工作,主动与陕西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联系,提前报送分批交验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提交成果,以便及时、合理安排成果质检工作。
《检验函》基于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际状况编写,具体包括合同签订、校验计划、交验内容、检验内容、接边要求、问题处理及联系方式等七项内容,详细阐述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影像成果质检的全部内容及注意事项。目前,该函已发送至省农业厅、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及项目承担单位,个别单位现已完成部分影像数据制作,并根据《检验函》要求向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交了首批影像成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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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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