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毒地”为何造成“二次污染”

22.04.2016  16:53

  连日来,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疑似中毒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常外周边“毒地”在修复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和监管不力,发生了“二次污染”。

  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多地出现因化工企业搬迁留下的“毒地”,因监管缺位,这些地方发生“二次污染”的隐患重重。

  常外“毒地”修复两大问题:未如期完工,未按方案操作

  据了解,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毒地”原是化工厂,因工厂有污染遭到周围居民投诉,政府下令要求企业搬迁。早在2011年6月前,位于该地的原常隆化工等企业已完成搬迁。

  但是,污染企业虽搬离,“”却留了下来。记者调查发现,常州受污染原化工厂地块修复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没有如期完工。据了解,常州受污染原化工厂地块修复工程方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而作为相关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方案的设计指导单位,常州市环科院原本预设去年6月完成土壤修复,但由于接收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修复没有明确时间,相关部门并未就这一变化做相应预案。

  第二,没有按方案操作。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的过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本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结果却露天作业,相关环境风险没有把控。

  浙江大学空气污染与健康研究中心专家尧一骏说,未加封闭的土壤修复现场,显然会对学校人员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全国多地存化工污染地,可能产生急性健康风险

  实际上,在全国各地,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城区规划调整,不少城市老化工厂搬迁新址,留下不少废弃“毒地”。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发生说,化工企业有毒有害的物质很多。相比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化工企业确实量多面广,应高度重视。

  尧一骏表示,来自毒地的气态污染物,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急性健康风险。而在更多情况下,会由于长期暴露在低浓度污染中产生慢性健康影响,这意味着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患上恶性疾病。以工业常用的溶剂三氯乙烯来说,长期暴露可能造成肝癌、免疫缺陷、肾衰竭、淋巴癌等疾病风险。

  检测结果与百姓感受差距大

  专家介绍,土地修复标准因地制宜。一般而言,土地修复应根据受污染情况、拟开发利用用途等,来倒推确定相应的修复目标值、修复手段。

  李发生说,中国各地土壤条件差异很大,可能同一种污染物,在不同地区、不同地段危害性也不一样,各地应该有符合自己土壤条件的修复标准。但是,不管是修复回到绿地的标准还是住宅用地的标准,都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都应该是安全的。

  在常州毒地事件中,“二次污染”检测标准缺失问题尤为明显。“老百姓反映有味道,去现场检测结果却是达标的。”新北区环保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如果把老百姓的人体感知度比作“民标”,他认为国标与“民标”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国内检测手段与国际先进检测手段有差距,基层检测设备落后。

  李发生表示,修复一吨污染的土比处理一吨污染的水,价格可能要高出上千倍。受地方财力的影响,有些地方只能量入为出地控制污染土地的环境风险。建立费用合理分担的多方筹资机制,解决污染土地的修复治理问题,是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政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