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成反施盗 作茧自缚终获刑

27.01.2015  18:31
        陕西法院网讯      疑心朋友不愿借钱给自己,男子一怒之下竟进入其家中行窃。1月22日,扶风法院公开宣判此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欢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3月,张欢来到扶风县某砖厂做装载机司机。期间,认识了同事赵某。2014年10月9日,张欢本打算到赵某家中去借款,到达赵某家门口时,给赵某打电话,赵某先是未接电话,之后将手机关机。张某认为赵某不想给自己借钱,因之前其在赵某家中做客时,偶然发了赵某的一些银行存单和部分现金,于是产生了盗窃的念头。后张欢来到赵某家中,趁赵某之母不备,盗得赵某卧室内现金3600元、银行储蓄存单4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