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正司法、勇于担当的典范
“独角兽”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庭前独角兽”是他本人坚定法治精神、恪尽法官职守的真实写照,正是因为他内心这种坚定的法治精神和公仆情怀,才让他能始终饱含激情,用他的专业与执著,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成为司法事业的坚定建设者。
一颗没有精神家园的心灵,不可能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也必须向邹碧华那样,思考我们的价值追求,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良好的职业技能,是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条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邹碧华毕业于北大法学院,毕业后又生攻读硕士、博士、赴美交流,掌握了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我们认为他这样是很辛苦的,但他认为:“一个人,一个团队,只要热爱自己的职业,用心做事,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使我感受到,原来认真的做事也是如此快乐的。“知者不惑”,他的这种不懈努力,善于调研与总结的精神正是我们每个法官都要好好汲取的。
善良,是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邹碧华从小汲取了家人身上善良的品格,成为法官后不忘初心,心中始终装着百姓,始终对当事人充满感情,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希望当事人尽早摆脱阴影,走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之路。“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邹碧华初任法官时母亲的叮嘱,更是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法律有时给法官留下的空间是很大的,这时能约束法官的只有良心。有的案件会有利益的诱惑,这时良心意味着自律;有的案件因为拖延,当事人每天承受的损失很大,这时良心意味着效率。做人做事都要凭良心,这句话看是普通,却包含了太多内容。
善于倾听,是一位法官应该具备的良好品格。每个冬天的心里,都有个颤动的春天;每个夜幕的后面,都有个微笑的黎明在等候。当诉讼双方在法庭上交锋越是激烈的时候,真理就越有可能被发现,所以认真听取双方阐述就应该成为法官的品格。在审理案件或接受咨询时,我们决不能轻易打断当事人的发言,有时倾诉也是一种发泄。既讲法律的原则,又能坦白真诚地与当事人沟通,是法官应具备的能力。法官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一个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要学会运用心理学方法,让司法过程充满亲和力,这样有助于提高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并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
同理心,是一位法官应该具备的思考方式。只有具备了同理心,才能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考虑问题,替他当事人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当事人解决问题。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邹碧华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与人间正义,当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未果时,他教导干警:“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当5岁的小男孩身患绝症需要救助时他能用法的精神变通解决问题、另辟蹊径,为小男孩解决燃眉之急。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是我们每个法律人所追求的。
法官不是单纯的法律技师,应该是一名将法律、情理、社会等因素智慧地融入司法过程的裁判者。希望任何一位当事人在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都能有着理解的心情和灿烂的笑容。这是邹碧华的愿望,更是我们需要追求的目标。
邹碧华走了,但世间留下了他的阳光、他的温暖、他的力量。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个世界会因为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有时候我们虽然无法改变世界,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一天进步一点点,慢慢地提高,慢慢地改变。每个人的生命长度都是有限的,但每个人的生命内容是可以自己选择的。邹碧华走得早,但他却活出了生命内容的厚度和强度。他用他的生命告诉我们:一个懂得尊重职业的法官,才能拥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做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就要像邹碧华那样,坚持公正为民,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和人民司法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崇法尚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公正司法、勇于担当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