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国庆节走访慰问和烈士纪念日相关工作

30.09.2014  11:11

  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同时今年的9月30日又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根据中央关于建国65周年庆祝活动的部署安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庆节走访慰问和烈士纪念日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国庆节前后精心安排落实好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对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上门看望、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邀请参加庆祝活动、召开座谈会、联欢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生活状况,特别是烈士遗属精神抚慰方面的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对享受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依据相应政策给予社会救助,并优先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送温暖、献爱心,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通知指出,烈士纪念日各地要举行公祭烈士、向烈士墓敬献鲜花、开展网上纪念烈士等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公祭烈士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配合、烈士遗属和老战士等相关人员参加以及烈士纪念场所环境整治、参观瞻仰纪念馆和烈士墓的讲解引导等工作,积极配合落实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的要求,及时调配献花人员,做好接待和引导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执行改进作风要求,坚持节俭简朴,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务求活动实效。同时,把走访慰问活动同推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活动中对涉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社会优待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有关政策待遇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