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各地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5.05.2015  12:22
  本网讯 日前,为切实做好汛期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部署全省各地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记者了解到,此次工作重点是对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突出在:一是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和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二是加大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五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备,人员职责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严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六是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省住建厅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业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同时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马璇)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