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投入10亿元实施12政策 全力推动陕西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以优先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更公平教育的新期盼,今年以来,省财政立足省情,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支持实施了12项新的教育政策,使我省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生均经费补助和贫困生资助两个“全覆盖”,切实推进了教育优先发展。这12项政策包括: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二、完善省属普通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支持省属普通高校创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十三五”生均经费拨款水平达到本科1.5万元、高职1.2万元。今年省财政调剂2亿元,启动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提标工作,从2016年开始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三、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市(区)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力争到2017年各市(区)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
四、大幅提高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标准,由年生均600元提高到800元,提升普通高中的运转保障水平,支持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五、提高学前一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生均1150元提高到1300元,保障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
六、提高幼儿园中、小班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年生均300元提高到400元,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七、从2016年起,建立中职生均经费标准制度,并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每生每年5000元以上。
八、对陕西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实行“两免一补”,以吸引优秀青年到农村幼儿园从教。“两免”是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一补”即按每生每月500元补助生活费。
九、提高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助力技能型人才成长。
十、提高普通高中贫困生助学金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支持贫困高中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关注特殊人群教育,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由年生均4000元提高到6000元,提前一年实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十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博士10000元、硕士6000元;为学业优秀、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
在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省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计安排10亿元用于实施上述12项政策,惠及1800名免费师范生、4.6万名研究生、20.3万名贫困中高职学生和高中生。这12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效解决了部分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将推动陕西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