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60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市场供应,营造繁荣稳定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快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4〕79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消费和供应也呈现新特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供应稳定;要深入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对节前市场保供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健全保供预案,积极落实货源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两节消费特点,结合本市(区)实际,制订保供工作预案,全面分析可能面临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和应急方案,指导商贸企业广开货源渠道,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要重点确保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货源充足;加强肉类、食糖、部分重要商品及冬春蔬菜等储备商品管理,适时组织投放;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调运机制,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提早落实货源,丰富两节市场。 三、抓好政策落实,努力扩大消费 两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消费旺季,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内贸流通体系,努力构建扩大消费长效机制。组织企业围绕年货、食品、服装、家电等消费热点,设立专区专柜,有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要认真落实并组织好我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开展以企业为主体,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倡导诚信经营、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形成消费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消费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值守,注重舆论宣传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要依托商务预报信息平台,结合节日期间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馈情况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节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数据,加强市场分析,认真总结春节市场销售特点,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 (一)市场监测工作。一是加强监测数据督报工作。2015年2月15日至24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数据。二是做好重点企业和旬报企业数据报送工作。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样本企业于2月24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报送黄金周前六日(2月18日至23日)的销售数据(包括上年同期数据)。旬报企业每月1、11、21日继续做好数据报送工作。三是加强智能信息泵运行维护工作。要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智能信息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节日期间网络环境良好、维护管理正规、设备工作正常、数据报送及时。 (二)应急管理工作。节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要重点检查督导辖区内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应急商品生产能力与库存规模,随时掌握应急商品应急调运能力。二是要督促承担省级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的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加强储备管理,确保隧行应急调运任务。 (三)运行分析工作。一是2015年1月3日14点前上报元旦节日市场总体情况。包括市场运行基本情况、商品销售额及增幅、餐饮业营业额及增幅、市场运行主要特点、商品销售热点及必需品市场情况等。二是提早汇总上报春节前市场准备情况。各市(区)要在2015年1月26日前将春节市场监测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市场准备情况(包括节前市场基本情况,保障节日供应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及突出特点,节日供应商品种类、数量及总金额,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等)报省商务厅。三是按时上报节日期间每日市场运行动态情况。节日期间(2月18日至2月23日)每日14时前报送当日市场运行动态分析报告。四是认真分析节日整体运行情况。各市区要在2月23日20时前,在对2月24日销售情况进行有依据的推测基础上,报送春节黄金周市场运行总体分析报告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email protected])。包括商品市场总体及销售情况、市场特点和热点、餐饮业经营情况、必需品市场情况等。 (四)要求。各市(区)主管部门监测业务科(处)室要保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联系顺畅,遇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报省商务厅。节前准备情况报送表(附件2、3)、春节监测日报表和2015年春节市场监测有关资料已在市场监测群共享,各市区节前准备情况表和节日期间上报材料如以文字形式,必须涵盖表格中相应内容;节日整体情况以文字形式汇总上报。 联系人: 寇振 苟飞 联系电话:029—87292735 87291592(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元旦小长假市场运行情况表 2.2015春节节前市场准备情况表 3.2015春节节前市场供应情况表 4.2015春节每日市场动态情况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 陕西商务厅 )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相关工作的通知 -
西安19:16 26.12.2014 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