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1300元货款 他从延安吴起远赴石家庄苦寻债主8年

09.09.2019  10:14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陕西省康全鑫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诚实守信)。

  康全鑫,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全鑫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18岁开始摆地摊

   宁愿亏钱也不亏信誉

  康全鑫从事日用百货零售行业三十余年,始终秉持“以诚取信,以信取胜”理念,把诚实守信看得比金子还重。

  康全鑫出身贫寒,但志存高远。为摆脱贫困,他18岁便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卖自产的花炮、布料等,并在农村集市摆地摊卖日用品。那时起,他就讲诚信、重信誉,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承诺买回家不满意可以退换,“宁愿亏钱也不亏信誉”。因此乡亲们都愿意到他那里买东西,他的货经常供不应求,薄利多销使得他比别人更早更快赢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创业艰难时期,为履行约定,他先后两次卖掉住房和贵重家当;为偿还1300元货款,他远赴石家庄苦寻债主8年。

  创办全鑫超市后,他尤其重视企业诚信建设,20年来从未卖过假货、次货或过期产品,从未发生过一起质量问题投诉,为同行业树立了标杆。

  从最初的地摊小哥、小商店老板,发展到拥有5家连锁超市、1个配送中心、经营面积7800余平方米、商品2万余种、职工280余人、总资产达3000余万元的民营企业家。

  经常有人来向康全鑫取经,问他有什么诀窍,他总是谦和地一笑:“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窍门,那就是‘诚实守信’四个字。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守信。

   县工商银行原行长:

   他贷款绝对不会逾期

  2000年,康全鑫创办全鑫超市,走上企业化经营之路。管理中,他尤其重视诚信建设,“要让诚信成为照亮事业发展的灯塔”。他带领员工从“维护一个中心、抓住两项环节、建立三个台账”入手,严格把控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保质量、售真货、标实价,创最佳、树形象”,把诚实守信贯穿于超市经营始终;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经营策略,坚持顾客利益至上的经营原则,做出“残一换一、假一赔十”、“过期食品赔十”、“七天不满意退,十天不满意换”的郑重承诺。

  康全鑫经常叮嘱员工:“亏钱不亏心。宁愿少赚钱、不赚钱,也不允许出售假冒劣质商品。

  正是得益于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和个人操守,愿意与康全鑫合作的生意伙伴越来越多,他的企业也越做越大。吴起县工商银行原行长朱军飞说:“我们最放心、最愿意打交道的客户就是康全鑫,他贷款绝对不会逾期,经常能提前还款。我们信任他。

   逢年过节购物高峰期

   坚持保质保量不提价

  2012年,康全鑫作为县里优秀企业家代表,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承诺“为社会办十项实事好事”,在吴起县成立了陕西省第一家平价农副产品超市。

  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承诺以低于市场15%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做到“真平价、真实惠”。逢年过节购物高峰期,有员工建议提高部分农产品价格,但他坚持保质保量不提价,敞开供应,他说:“只要是承诺了的,就必须信守。为多赚一笔钱而放弃信誉,划不来。

  虽然这样做使他每年的利润减少数十万元,但是康全鑫对此有自己的看法,他说:“要算长远账,农户和消费者受益的同时,我们赢得了信任,这比利润更重要。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康全鑫先后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诚实守信模范”“中国好人”“陕西好人”“中国诚信企业家”“陕西省十大诚信人物”等百余项殊荣。全鑫公司先后被授予“中国诚信企业”“全国先进企业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记者任婷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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