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提案的“桥梁”作用
齐小英
省政协委员刘桂芳等7名委员2013年提交《关于提高西宝高速限速标准》的提案后,省政协专门成立专家调研组,经与交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召开协调会、论证会,2015年8月,西宝高速公路限速值由最高时速100公里提高到120公里,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赞扬。
其实,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变化都有提案的功劳。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确定的一件件提案,不仅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其中更有立意高、情况准、建议实的好对策。调研好、督办好、落实好提案中的问题,就能充分发挥好提案协商、监督、议政的“桥梁”作用。
发挥好提案的“桥梁”作用,就要研究制定周密办理计划。各承办单位要对照提案内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提出科学的办理意见,向提案者咨询了解提案意图及要解决的问题,征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能够落实的问题,要抓紧办好、办出成效;需要社会各界共同配合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当好参与者;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纳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如实说明情况。
发挥好提案的“桥梁”作用,就要丰富督办形式。可采取电话催办、平时检查、座谈协商、联合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方法。在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集体智慧的优势,选择一批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作为重点,集众人力量共同督办,尽可能地提升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发挥好提案的“桥梁”作用,就要严守各项制度规范。制度是工作要求,更是工作动力。建立交办、催办、答复、审核、跟踪跟进等一系列综合督办制度,确立科学的办理流程,有利于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提案办理。制度是办理标尺,更是对群众的承诺。只有坚持平等、负责、包容的协商理念,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推进提案办理落实落地,真正把群众想办的事办好。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