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起举行

20.10.2015  10:35
        10月1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委员长会议1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北京举行。

        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慈善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药品注册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分别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张德江委员长赴纽约出席第四次世界议长大会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