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到2020年,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进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推荐和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员城市的通知》(中成协〔2015〕014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第三批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员城市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的宗旨
以“联盟”为平台,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联系、协调和组织相关城市,共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在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以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的主要任务
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各城市党委、政府的职责,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联盟”将以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相关活动。其主要任务是:
(一)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经验与成果;
(二)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包括基本目标和指标体系,为创建学习型城市提供理论支持;
(三)不定期组织“联盟”成员会议,研究分析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困难及趋势,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国际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三、申报参加第三批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均可推荐申报:
(一)制定了创建学习型城市文件,有机构负责该项工作,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终身学习平台和社会学习资源建设、营造终身学习文化、强化保障条件等方面开展了相应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经过前期工作,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具有该城市特点的建设模式。
(三)教育部门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有参加“联盟”的意愿和积极性,能够承担“联盟”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四、推荐与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教育局自荐或推荐符合条件、成果显著的县(市、区)参加“联盟”;自荐(或推荐)城市均需填报《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员城市申报表》(见附件)。
(二)各市(区)教育局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联盟”的县(市、区)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委托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成人教育分会(筹)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城市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视情况进行考察,根据申报城市材料和考察结果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四)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城市资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人员对部分城市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和申报材料确定第三批“联盟”成员城市名单;对被命名为第三批“联盟”成员的城市授予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确定的建设学习型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平台,是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市(区)教育局踊跃自荐并积极组织所辖县(市、区)申报“联盟”,参加“联盟”,建设“联盟”,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努力。
(二)各市(区)教育局应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争取支持,形成凝聚力,积极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
(三)各市(区)教育局将自荐(或推荐)城市填报的《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员城市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务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 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陆升武 181925629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政编码:710061
(二)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成人教育分会(筹)
吴焱 029—8189614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邮政编码:710119
附件: 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员城市申报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