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揭晓

01.07.2016  15:32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实习记者    陆茜坤)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经过各级法院择优推荐,各高级人民法院严格评选,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审核,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等10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刘金刚等20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在执法办案及党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为纪念建党95周年,发挥这些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忠诚党的事业,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向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各级法院党员干警、党务干部要以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为榜样,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努力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