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经验交流推广会议召开
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推广会议近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交流推广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大同市先行先试经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启动以来,河北省和山西省积极部署,分别在唐山市和大同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河北省组织11个排查组对唐山市22处矿井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406项;山西省组织65个排查组对大同市89处矿井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3547项。
会上,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表示,从唐山市、大同市试点的经验来看,以下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一是精心组织有创新,二是工作重点很突出,三是依托专家重诊治,四是自查自改抓得实,五是完善制度促查治。
王德学强调,在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深化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行动,是一场大战役,需要啃硬骨头、下大力气。一要切实强化组织实施。学习借鉴唐山市、大同市试点经验,做到矿矿有人查、人人会排查,搞好力量配备,抓好保障等工作,加强督促与检查。二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企业自查自改在前,政府排查督办在后。企业的主体责任不可替代,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彻底消除隐患。三要全力确保真查实治。要全方位、多视角排查隐患,深入分析原因,真正解决问题。四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五要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六要统筹兼顾各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1+4”工作法和“双七条”、开展“六打六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促进。
据悉,从12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底,河北省将对8个设区市的262处煤矿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凡是有煤矿职工经过和工作的地点都列入排查覆盖范围,重大隐患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