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2015年我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模块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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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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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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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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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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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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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应
用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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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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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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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XP、
Office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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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6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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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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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7、
Office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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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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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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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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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FoxPro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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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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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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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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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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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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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6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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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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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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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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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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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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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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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6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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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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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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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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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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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文稿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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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Poin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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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6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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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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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Point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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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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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应
用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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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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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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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Shop C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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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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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签(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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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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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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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weaver 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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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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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签(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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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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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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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 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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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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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签(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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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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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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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CAD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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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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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签(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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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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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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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上交
作业光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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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领取
试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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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上交
考试数据光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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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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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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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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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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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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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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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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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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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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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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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收费
按陕价行发〔2009〕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
(二)考点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坚持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保留一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三)各考点务必按照考试系统说明中的要求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
(四)报名人数不足200人的培训机构不得设立考点。
(五)各考点每个开考模块报名不得少于30人。
(六)报名开始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以及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七)报名结束后,各市(区)将各模块报考人数统计表和考生作业收集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
五、考试材料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一)领取考试材料时,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应先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收据和单位介绍信到社考处办理考试材料交接。
考试系统光盘应分别于6月12日(上半年)、12月18日(下半年)上午下发到各考点安装调试。各考点须在当天16∶00前完成所有机房的试考和所有考试数据下载工作。
(二)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应于当日将题签考试数据刻录光盘和题签一并上报。上报光盘一式两份,须按不同模块建立相应文件夹,应包含各模块报名人数、缺考考生名单以及题签考生报名库等信息。其中考生文件夹按照“准考证号后6位+考生姓名”格式建立。
试题(卷)及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机密材料,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保管,确保试题(卷)及其它考试材料安全保密。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对履行职责不认真、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考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各市(区)应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以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一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管理;二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责任的落实,坚决防止出现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发微博或发布网帖的现象;三要加大巡视与监察力度;四要在考试机房、服务器室全面实施视频无死角监控,视频资料保留备查;五要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六要在市(区)和考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及时汇报。
(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无线电、卫生防疫、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前做好自然灾害、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四)坚持系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考务系统和考试系统管理工作。各考点需变更或新增系统管理人员时,必须于报名前向市(区)提出人员培训申请,省考试管理中心将适时安排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
(五)做好单机数据备份,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各考点应在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管理员集中回收单机数据。所有考试结束后,要将单机数据汇总刻盘并保留半年备查。出现数据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六)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当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含每个考点考试的终止时间、机房地址、值班电话等)书面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试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做到“每日一报”。对涉及试题(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值班电话:029—85236989,85221793。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