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动监所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

08.04.2016  10: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引导动物诊疗机构向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保障我市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市动监所近日下文,要求全市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整治工作,通过认真排查重点做好以下事项的监管:

        一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以及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情况;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是否依法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和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二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数量是否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是否在动物诊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兽医师证书;是否在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是否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诊疗废水是否经无害化处理;

        三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是否依法注册或备案;是否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是否使用规范的病历册、处方笺并按规定保存;是否按规定向注册机关报告年度执业活动情况;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等违法行为;

        四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使用人用药用于宠物诊疗;

        五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