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汇报会

17.08.2016  11:41

  8月1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汇报会。会议强调,要再鼓干劲,不讲条件,倒排时间,加大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宝鸡做出积极贡献。副市长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环保局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各县区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指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是政府重要职责和新环保法硬性要求,不讲条件、不容商量,同时也是建立环保工作新格局的重大机遇。截至8月12日,全市通报的59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121个,整改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个别县区进展缓慢、县区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突出。目前离省政府要求的整改期限仅剩两个多月时间,届时省上将安排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办、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改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只争朝夕,奋力攻坚,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会议强调,坚决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攻坚战,要做到“四个绝不”,即:立行立改,绝不含糊;严格责任,绝不姑息;严格执法,绝不手软;加大宣传,绝不留死角。对于项目、工业园区、排污企业、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类的问题,要立即行动,落实责任,逐项整改。要严格落实县区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有关部门的协同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企业,依法限期整治一批,坚决关停取缔一批,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奖罚到位。对问题要实行清单管理,每半月通报一次整改情况,限期销号,跟踪督查督办,推动工作加快落实。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