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水平,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省农机局组织完善了覆盖全省(省、市、县三级)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定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是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省局组织建成的覆盖全省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能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补贴政务信息,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购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弥补了我省基层农机部门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建设的短板,实现了我省机补政策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的目标。该专栏在前期业务培训、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目前各项功能已基本完备,专栏的首页地址为: http://111.20.63.19:8888 ,可以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中点击“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专栏首页,各市、县(区)页面入口在首页最下方。
二、落实职责
省农机局主要发布中、省关于农机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资金规模、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违规惩处、黑名单、补贴咨询投诉电话以及重点工作进展和重要新闻动态等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均同步到全省各级专栏相应栏目内。设区市农机部门主要发布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补贴咨询投诉电话以及本市重点工作进展和重要新闻动态等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均同步到全市各级专栏相应栏目内。基层农机部门主要发布本地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和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新闻动态等信息。各级农机部门在本级的专栏内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上级同步的信息进行编辑。
三、加强管理
(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运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县、区(含县级市、杨凌、韩城、省农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的发布应经本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设区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的发布应经本级科长以上领导批准。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操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信息,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所发布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操作手册》,切实熟悉软件系统的后台操作程序,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后台登录密码。
(四)各设区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管理规定,并加强对所属县、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省农机局将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全省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运维情况及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的联通情况,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与年终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挂钩。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