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及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09.11.2016  21:02

  根据国家人社部、全国妇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陕西实际,2016年8月,由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全国和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在我省各级人社、妇联组织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经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定了全国和全省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妇联联系电话:029-85589971

  传      真:029-85581955

  省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29-87294698

  传      真:029-87294698

  陕西省妇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全国妇联系统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简介

   先进集体(3个)——

   宝鸡市妇联: 善于从妇女群众需求出发,不断创新理念、服务手段、活动载体,大力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儿童维权行动。近年来,深入开展家风故事大会等家庭主题活动,打造了两大妇女创业品牌,成立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组,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8个,推广实施“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每年落实180万元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资金,分类别对近千名妇女干部进行了培训,奏响了组织建设“七部曲”实现了“三个有”。2011年以来,市妇联先后荣获5次国家荣誉、5次省级荣誉,3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丹凤县妇联: 班子团结一心、高效务实;围绕党政大局,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施民生关爱,服务妇女儿童。近年来累计培训妇女57期7784人,1547名妇女享受创业贴息贷款9000万元,建立妇字号基地10个,成立手艺品合作社,带动16个镇近万名妇女居家增收致富;表彰各类家庭5800户,在32所中小学成立家长指导中心,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累计20余场次,6400名家长受益;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示范点8个,走访慰问3000余人次,发放物品现金100余万元;调整充实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注重能力建设,创建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60个。全省“平安家族”创建示范县;2013—2015年连续三年获全市妇联系统考核一等奖。

   咸阳市秦都区妇联: 坚持以联系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谋求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五年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832万元,举办家政服务技能培训53期4600人,培树致富女能手40人;评选表彰最美家庭150户,常态开展道德讲台,为全区100多名留守儿童招募爱心妈妈;全省率先成立家事纠纷合议庭,建立120余人的维权志愿服务队;争取项目资金92.4万元,造福本地妇女儿童。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先进县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优秀组织奖等。

   劳动模范(1个)——

  李志梅:延安市延长县张家滩镇下盘石村妇代会主任。政治素质过硬,有责任心。近年来,带领妇代会举办科技和实用技术讲座,全村有20户村民被评为“科技示范户”,10名妇女被评为“科技致富能手”;组织成立了妇女调解小组,引导理性、合法维权;充分发挥特长,组建手工艺专业合作社,带领妇女姐妹共同致富;关爱未成年人,保安全组织假期巡逻队,树榜样制作光荣宣传牌;热爱并积极弘扬传统文化,孝敬公婆、关爱邻里,是远近闻名的“好媳妇”、“致富能手”和“科技创新带头人”。省“双学双比”先进个人、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中国非遗研究中心授予“刘兰英式的剪纸能手”等荣誉称号。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七届五好文明家庭,全国第八届五好文明家庭。

   先进工作者(2个)——

   王玲: 汉中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始终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谋求妇女工作的新突破。结合汉中妇女工作实际,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打基础,重点工作抓创新,难点工作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汉中多项妇女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多项经验在全省进行了推广。本人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连续1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3次。汉中市妇联2015年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妇联工作连续3年在全省妇联系统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连续5年获全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奖。

   王伦英: 安康市白河县妇联主席。从事基层妇女工作15年,担任县妇联主席10年,对本职工作始终充满激情与热爱。在她的带领下,县妇联先后争取资金680万元,实施了建校助学、安全饮水、沼气建设、贫困救助等一批民生项目;积极推动妇女工作经费和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破解基层妇女工作难题。妇女培训、妇女创业就业、妇女维权、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非公企业妇建等多项工作在省市推广交流。本人先后获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9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3次。白河县荣获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全省妇联系统拟表彰对象

  (共计120个)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70个)——

   西安市: 西安市妇联组联部、新城区妇联、碑林区妇联、莲湖区妇联、雁塔区妇联、未央区妇联、西安市直属机关妇委会、西安市曲江新区妇委会。

   宝鸡市: 凤县妇联 凤翔县妇联、扶风县城关街道百合社区妇联、太白县鹦鸽镇妇联、陇县城关镇妇联。

   咸阳市: 咸阳市妇联、武功县妇联、长武县妇联、渭城区底张街道妇联、三原县安乐镇妇联、淳化县十里塬镇庄子村妇代会。

   铜川市: 铜川市妇联、耀州区妇联、王益区妇联。

   渭南市: 渭南市妇联、临渭区站南街道妇联、华阴市黄河社区妇联、富平县妇联、大荔县妇联、白水县国税局妇委会、澄城县交道镇北社村妇代会。

   延安市: 延安市妇联、宝塔区妇联、志丹县妇联、安塞县妇联、延长油田服份有限公司七星村采油厂工会女工委、延安仙鹤岭公墓有限公司妇委会、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妇委会。

   榆林市: 榆林市妇联、榆阳区妇联、绥德县妇联、榆林市人社局妇委会、榆林市地方税务局妇委会、榆阳区上郡路街道夏洲路社区妇联、榆林市七只羊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妇委会、米脂县石沟镇刘家洼村妇代会。

   汉中市: 宁强县妇联、洋县妇联、勉县妇联、汉台区河东店镇妇联、佛坪县西岔河镇妇联、西乡县峡口镇峡口社区妇代会、略阳县五龙洞镇中川坝村妇代会。

   安康市 :汉阴县妇联、平利县妇联、岚皋县妇联、汉滨区新城街道安火路社区妇联、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妇联、安康市质监局妇委会。

   商洛市: 商洛市妇联、商洛市自来水公司妇委员、商州区沙河子镇妇联、商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妇委会、洛南县城关街道刘涧社区妇联。

   杨凌示范区: 杨陵区妇联。

   省直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妇委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委会。

   省总女职工委员会: 安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国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能源地质化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渭南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省妇联: 省妇联组织部

   陕西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0个)——

   西安市: 西安市妇联宣传部部长赵小燕、灞桥区妇联主任科员郭毅、阎良区妇联主任科员冯水玲、长安区妇联副处级调研员马英利、周至县妇联办公室科员安咪、户县甘亭街道妇联主席王坎。

   宝鸡市: 宝鸡市妇联办公室主任赵宏娟、眉县妇联主席杜丽华、陈仓区东关街道天官庙村妇代会主任陈秀霞,金台区教育体育局妇委会主任、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何睿,岐山县蔡家坡镇妇联主席曹会琴。

   咸阳市: 礼泉县妇联主席袁小查、永寿县妇联主席胥秀萍、兴平市妇联副主席吕喆、泾阳县泾干街道妇联干部贾亚青、彬县新民镇新民街村妇代会主任耿清润。

   铜川市: 宜君县妇联主席陈芳英、印台区陈炉镇妇联主席赵超群、新区工委妇联干部段瑞芳。

   渭南市: 渭南市维权宣传部部长段晓莉、渭南日报社妇委会主任常彩云、华州区华州街道大街社区妇联主席张存萍、蒲城县妇联主席孙晓燕、潼关县妇联主席崔筱。

   延安市: 延川县妇联主席刘春艳、黄龙县妇联主席李红莲、宜川县妇联主席张秀云。

   榆林市: 榆林市妇联副调研员柴小青、府谷县妇联主席申彩虹、绥德县义和镇堰头村妇代会主任田俊莲、榆林市委办公室妇委会副主任刘利娜。

   汉中市: 南郑县妇联主席杜晓燕、城固县妇联主席左世利、镇巴县小洋镇妇联主席康晓燕、留坝县火烧店石家院村妇代会主任陈丽英。

   安康市: 旬阳县城关镇草坪社区妇联主席刘清萍、紫阳县东木镇妇联主席冷庆娥、镇坪县华坪镇团结村妇代会主任张书香、宁陕县广货街镇妇联主席陈胜霞。

   商洛市: 商洛市妇联综合科科长刘丹、山阳县妇联主席李金霞、柞水县乾佑街道石镇社区妇联主席卢娥、镇安县云盖寺镇妇联干部李瑞。

   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妇联主席张晓燕。

   韩城市: 韩城市新城街道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文晓萍。

   省直机关: 省林业厅妇委会主任吕国兰、省农业厅妇委会主任袁琪。

   省总女职工委员会: 中国水电十五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穆丽、陕西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主任科员李琳。

   省妇联: 省妇联联络部部长陈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