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出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12.03.2016  05:20

  为规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陕西省民政厅结合实际,于3月3日制定并下发了《陕西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陕民发〔2016〕16号)。

  《办法》主要对负责人的基本任职条件、选举产生程序、审核把关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适用于按照《陕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参加脱钩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将有效促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