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综述
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
为了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扎实开展好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9月1日至5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对全省“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进行了检查督导。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秋季开学第一周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宣传周“八个一”活动,省教育厅同时安排部署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第一课”活动。活动期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市司法局、各市教育局联合组成3个检查督导组,分赴陕北、陕南、关中地区对部分中小学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巡视、查阅资料、随机约谈等方式进行了抽查。每到一处,各组都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观摩了学校法制课、“法治大讲堂”和法律知识考试,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市区关于“法律进学校”工作的专题汇报,各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志愿者、法制报告人、学生家长、师生等会议代表就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9月1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等到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和西安中学检查了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情况。李兴旺在检查中指出,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生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社会反响良好。李兴旺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上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并强调,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知法尊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法制教育、习惯养成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主渠道,并要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要建立学校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加强法制课教师培养培训,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提高法制教育工作水平。要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法制教育经费,保障法制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工作都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了法制宣传周“八个一”活动和“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根据检查情况,各中小学基本做到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大多数学校开设了法制课,或纳入政治思品课,基本能保证每周每班上一节法制教育课,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渗透到教学中,并逐步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学生考核范畴。学习学校订购、编写了各种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读本。大多数学校设有警务室,公示牌,配有警用器械,重点部位安装了消防应急灯、灭火器、防盗报警系统等器材,并进行了相关演练,有效保障了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的需要。经过各市依法治市办的综合协调和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各中小学都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选聘和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进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全省目前各地已聘任法制副校长9033名,基本上达到了全覆盖。
经统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举办法制报告会3725场,上法制教育课33662节,召开法制主题班会34981堂,编排法制教育小节目7140台,印发法制宣传页166万份,举行法制课教师培训1997轮,组织法制教育基地参观 720 次,校园周边法治环境整治及宣传 2809次。部分学校还举行了升国旗仪式、模拟法庭活动、主题征文活动、演讲比赛、观看法治电影等活动。
来源:厅法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