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和规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

14.01.2016  08:09
 

  2015年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采取建制度、强培训、严监管、重应用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12月底,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3.18%,与2014年度全省82.36%的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相比提高10.82%。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度、自动监控平台工作流程、试点联动规程等制度,建立了“四建立”、“六有”工作机制,每月编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月报,每季度对各市(区)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进行考核并通报,适时下发监察通知对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进行查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达到了“十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技能。先后派员20人次参加了环保部及西北环保督查中心举办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班,组织举办了2期共170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技能,为今后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打击违法行为。4月份集中约谈了29家污染物超标排放相关企业负责人,在省内主流媒体公开并立案查处。7月份对68家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6家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由省级立案查处,其他存在问题企业由涉及市(区)查处,先后还纠正了48家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正确的问题。针对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先后下发监察通知(通报)10余份,各市(区)对77家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企业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31家,限制生产2家,严厉打击了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一年来,全省国控企业废气、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率及超标企业占考核国控企业比例明显降低。四是加强运行管理,深化数据应用。不断深化了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4.1万余条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均值数据用于排污费征收和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工作,将51万余条小时数据用于享受环保电价企业的核算工作,根据相关处室需求,及时提供自动监控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将9.6万余条自动监控日均值数据,每日在省厅网站“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