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通知》全面建设高质量高水平自贸试验区
-首席记者张端
记者29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区域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将全面建设高质量高水平自贸试验区,支持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深化改革创新。
市级管理事项
向自贸试验区下放(委托)
《通知》指出,我市将加快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将市级管理事项向自贸试验区下放(委托)。推进水、电、气和电信服务等基础设施办理事项流程再优化,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压缩安装作业时间,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审批服务内容的信息共享。
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本市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取消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承揽范围与内资企业一致。取消外方投资者提供所在国或者地区的工程设计业绩证明、企业境外注册登记证明等要求。对自贸试验区内为本省市服务的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除外)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实行以企业集团
为单元的保税维修监管模式
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支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实行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保税维修监管新模式。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从事进口飞机等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在税收、监管、金融等政策执行中视同实际入区。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时承接和推广应用税费支付、出口退税、航空和铁路舱单等申报功能,逐步将有关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项目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促进贸易便利化。并建立空港、陆港联运机制,扎实推进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探索赋予国际铁路
运单物权凭证功能
《通知》明确,鼓励支持金融创新。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扩大银税互联互认共享信息范围,推动向移动端发展,建立信用共享激励机制。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创新中欧班列(长安号)贸易融资新模式。
加快推动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针对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内重大文化项目、骨干文化企业、中小微文化企业等的涉外发展需求开发专项金融产品,配合文化企业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保理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探索开展国际保理等业务。探索商业保理公司外币融资业务创新,探索保理公司利息收入纳税方式由全额纳税变为差额纳税。支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跟进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进展,适时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探索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等业务。
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一带一路”国际资本交易中心,并开展投资融资相关业务。协助企业取得相关金融许可,合规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外汇结算、资本证券化交易、贵金属交易、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等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内企业和机构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开通外汇贷款结汇和内保外贷资金回境使用业务。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出入境及结算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等开展跨境租赁业务及跨境转让融资租赁资产业务,从境外资金市场获得再融资。
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在促进“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方面,将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养生品牌,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医药合作交流力度。
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激发文化旅游市场活力,放宽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范围内设立外资、中外合资旅行社或引入其分支机构。积极申请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设立免税店和保税展示、体验、交易中心,吸引境内外游客前来购物,通过旅游纪念品、古董、工艺品、工业品等交易,扩大文化旅游类商品的交易规模,增加文化旅游消费体量。
同时,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推进中欧、中俄等“两国双园”及境内外合作园区建设,打造国际合作产业聚集区。支持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国际贸易”快速发展。支持建设集电商、快递、展示、交易、采购、结算、配送、物联网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基地。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渠道,打造丝绸之路科创中心。
我市还将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创新经费支持力度。整合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对自贸试验区内制度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引导、鼓励各类研究机构和创新主体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加快形成研究主导型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模式。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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