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陕西 全面强化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

11.05.2016  10:15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下大力气加强地下水涵养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目前地下水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陕西省政府就划定了“三条红线、六项指标”,将地下水水位降幅达标与否纳入对各市级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此举有效提升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地下水的关注。随后启动国家和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现代化地下水水位监测系统基本覆盖全省11个市65个县(区)。2015年,陕西全省470个地下水水位监测井监测达标率84%。


  从2014年起,陕西省开始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差别水价;工业项目限制审批地下水水源,管网覆盖区禁止审批自备水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地下水案件;加快水源联网工程建设,增加地表水有效供给,减轻地下水供应负荷。2015年相比上年,地下水占总供水量比例下降了1%。


  陕西省政府2006年就划定沿渭四市12处地下水超采区,通过调整水源结构,引地表水进城;强力推进关井压采,封停地下水井3000余眼;实施渭河综合整治,有效增加地下水补给;西安市建成6处地下水回灌示范点,促使大雁塔改“斜”归正。目前,沿渭超采区地下水埋深上升,严重超采区减少5处,面积减少120平方千米。


  此外,西安市在全国率先出台《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2015年年底,陕西省人大颁布《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全省地下水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首次完成了全省浅层地下水水质评价,并先后开展多项基础研究,对制定地下水管理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立地下水执法队、陕西省地下水协会,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钻井队伍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