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

11.12.2014  11:4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所有办结的案件必须装订成册归档,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门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载,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收获了许多荣誉。但从与时俱进的视角看,我省法院档案工作在总体上、特别是与先进法院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经过调研,笔者发现我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法院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理念陈旧;机构设置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档案保密意识不强;档案硬件建设落后;档案管理软件建设滞后;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制度建设不够、制度执行不力;对档案统计工作不重视等问题。

        人民法院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完善并坚决执行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社会信任度,使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能更加及时、便捷、准确地服务于审判工作,使审判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便民。

        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是时代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司法为民与提高办案效率方面作用突出。陕西高院阎庆文院长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建设,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多次召开信息化工作专门会议,要求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实现“全国一流、陕西特色”。

        下一步,陕西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统领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以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按照阎庆文院长的要求,深化认识,更新理念,瞄准先进,积极借鉴全国法院最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探索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开通全省法院电子档案联网、远程异地查阅、互联网查阅电子档案及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等功能;在新成立扫描中心的基础上,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安全,明确电子档案责任人,确保电子诉讼档案与纸质诉讼档案一致,规范卷宗装订标准;建设现代化的电子阅卷室,购置阅卷电脑、扫描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彩色打印机、高速复印机等专用设备;加强对诉讼档案考核工作,严格档案质量标准,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提高季度考核档案分值,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高标准的档案库房,安装电动密集架、智能防盗门、单独监控、恒温、湿度控制等设备,设立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阅卷室、整理室、数字化加工室等用房。

        陕西法院要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在新的起点、更高层次上谋划和推进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加快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大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电子卷宗在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便民利民方面的功能,使我省法院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实现“全国一流、陕西特色”,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