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23.01.2015 13:5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铜川市政府出台2015年1号文件《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给出了指导意见。
该实施意见分两个阶段目标来推进:今年为示范创建阶段,先行重点推进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1个省级整镇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镇、2个部级试点村和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建成10个新型农村社区;2016年~202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再推进1个省级重点示范镇、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8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建成30个左右新型农村社区。
根据实施意见,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包括“全面规划”、“宜居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支撑”及“文明建设”5项主要内容。同时制定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创新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推进此项工作,建设任务细分到18个相关部门单位来分头实施,搭建信息联动共享平台,市政府定期研究通报,每年总结奖补。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从今年开始,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五年内市、区(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分别安排2000万元和1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创新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区县财政补助的筹资机制,逐步实现村庄环境“有人管事、有钱做事”的自我管理,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从今年起,每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评估考核工作,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拨付下年度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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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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