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汉中市采取12条措施,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推进南郑县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试点工作,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耕地保护中的第一责任,把保护监管责任落实到地块、到农户、到人。
二是强化耕地动态巡查监管责任。明确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建立村组耕地保护信息员监管体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和保护监管责任。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未批先用、毁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查办案件联席会审和会议制度,坚决查处和曝光违法占用耕地的重大典型案件,建立完善违法行为定期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四是建立耕地保护财政专项预算。将耕地保护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建立耕地保护奖励补助机制,落实执法监察津贴、办案专项经费、执法监察人员的人身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
五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追究。明确镇级党委、政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违法建筑整改拆除的责任主体,耕地保护方面出现问题,将对镇级党委、政府同等问责。
六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凡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报政府收储委集体研究决策。严格开发项目的准入条件、投资规模,严禁土地出让“BT、BOT”模式,杜绝项目与土地捆绑出让,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
七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必须由市、县政府统一收储、征收、交易和出让。
八是加强土地征收储备交易管理。制定了加强土地征收储备交易管理意见,筹措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专项资金。
九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符合产业政策、超标准用地一律不通过预审。产业向园区集中,凡可建设多层的不得批准单层建设用地。国土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旧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
十是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实行建设用地闲置浪费“黑名单”制度,企业闲置浪费行为查处后未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及其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拍。对土地闲置严重、供地率较低的县区,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十一是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各县区实施耕地占补自求平衡,建设用地指标下达与补充耕地数量挂钩。合理开发25度以下稀疏灌木、荒滩、非规模养殖草地等可复耕资源。
十二是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办法。适度提高县、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比例,建立健全干部提拔、交流、离任的耕地保护和土地出让金审计制度。(田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