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简称“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扩充城区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县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近日,安康市政府下发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强力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施质量效果。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 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印发的《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 )》和《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方案(2014—2017)》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制定本县区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和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方案,以校为单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确保全市规划的1012 所义务教育学校改薄任务和89 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 要求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全面改薄”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学校基本运行需要和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用于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初中改造工程重点用于农村初中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省级资金重点用于校舍改造和体育场地硬化,支持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在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的同时,要求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来源。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计征教育资金等,确保全额、及时用于教育。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整合现有基础教育各类项目和资金,向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倾斜。要求各县区要将“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提高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防止中省增加投入、地方减少投入的“挤出效应”,保障经费投入,严格经费管理,按规划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抓好项目实施。
三是抓好规范实施。 要求“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要始终把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放在首位,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等措施,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新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要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勤俭节约、杜绝低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严禁举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要加强资金监管、审计和效益评估,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 要求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要对各县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按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县区要采取合理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实施进度和效益评估报告制度,各县区对“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适时开展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改薄”和“城区中小学建设”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纳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夯实工作责任。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县区工作进度情况,加强指导和推动。各县区教育、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