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范公交票价 民营公交须恢复批准票价

05.01.2016  17:25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公交票价的紧急通知。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公交票价的部分民营公交线路必须于2016年1月1日起恢复到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票价(票制)。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以来,西安市部分民营公交线路,借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公交票价,给社会造成一定不良的影响。2015年11月20日,西安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公交企业经营成本上涨压力有所缓解。按照7月1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公交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交票价政策的严肃性。特发此通知要求针对西安市部分民营公交线路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公交票价行为,各有关公交企业必须于2016年1月1日起恢复到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票价(票制)。

  届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对西安市有关公交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凡未按要求恢复票价的公交线路所属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针对民营公交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下一步将加大调研力度,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政府汇报,解决公交行业面临的问题。(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