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丢公共自行车需赔720元遭质疑 回应:厂家特制

20.06.2015  10:27

  网友认为不合理,希望公布采购资料

  近日市民胡先生反映,称中午吃饭时公共自行车被盗,公共自行车公司让赔偿720元,他提出异议,“这个赔偿金额有什么依据?

  18日,胡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6月10日中午,他将公共自行车放在高新四路一家餐馆门口,后来车就不见了。胡先生拨打公共自行车的客服电话,“接线人员说,这车子九成新,要赔720元。”胡先生说,回家后,他翻了翻当时办卡时签的协议,上面并未写明车辆价值和丢失需要赔偿的金额。

  “赔偿720元太不合理了!”胡先生称,“公共自行车是大宗采购,价格应更低,再说这也不是新车。

  华商报记者在华商网一篇名为《公共自行车丢失了应该赔偿多少钱?》的帖中找到用户名为“xian公共自行车”的回复,内容为:“车子价值750元,公共自行车使用须知(协议)已说明,办理时您签订了协议。剔除一天的租金30元,应赔偿720元。保证金300元,退租时足额返还。

  对于这一回复,不少网友留言表示“不理解”。

  网友“我才是胖子”说,“不能用新车的价格算,应该算上折旧费用。

  网友“大唐网民”还猜测,“单车肯定不值750元,估计公共自行车公司把站点建设成本、运行成本等等全算进去了。

  网友“闲云雅风”:“强烈建议公开招投标所有的资料。

  对于网友的疑问,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18日表示:“我们所有项目都是在上级部门监督下进行招标完成的,也都公示过。公共自行车零部件都是厂家特制的,和外面买的自行车不一样,希望能理解。” 华商报记者马群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