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公布十起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5.03.2015  10:04

    3月24日上午,省公安厅公布了2014年以来十起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西安市经开区刘某非法经营假食盐案

    2014年9月22日,西安市经开区刘某涉嫌非法制作并销售假冒食用碘盐,涉案金额20余万元。2014年12月25日,该案已被依法移送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延安市延川县呼某制售劣质皮冻案件

    2015年1月6日,延安市延川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在辖区内发现一处制作劣质皮冻的窝点,县食药侦大队民警迅速对此窝点进行了查封,现场查获制作劣质皮冻原料30余公斤,查获并销毁假皮冻100余公斤。2015年2月10日,该案已被移送起诉至延川县人民法院。

    三、延安市甘泉县张某等使用“无根水”制售豆芽案件

    2015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康某三人长期以来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无根水”加工销售豆芽。2月12日,张某等三人被甘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移送起诉阶段。

    四、宝鸡市杨某销售假冒西凤特曲酒案件

    2014年6月7日,侦查员在高速路出口处将准备接收假酒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及运送假酒的两名司机抓获,同时查获假“特曲”西凤酒1098箱,随后又在杨某存放假酒的仓库内查获假西凤酒1981箱,涉案价值共计9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

    五、榆林市榆阳区冯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羊头、羊蹄案件

    榆林市榆阳区冯某、李某、苏某利用工业原料加工羊蹄、羊头褪毛案件。2015年3月11日,苏某、冯某和李某已被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六、榆林市绥德县曹某等人制售伪劣肉制品案件

    榆林市绥德县曹某等人制售伪劣肉制品案件。警方现场查扣劣质猪头肉、劣质食用猪油2000余公斤,化工原料、添加剂若干。目前,该案已被依法移送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

    七、西安市雁塔区刘某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西安市雁塔区刘某等三人非法生产销售含有违禁成分的有毒有害保健品,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目前,刘某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八、西安市临潼区马某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件

    马某以购进鸭肉加工制成假冒牛羊肉制品的方式,贩卖到各类小型自助火锅店、干菜店。2015年1月14日,该案被移送起诉至临潼区人民法院。

    九、咸阳市渭城区张某等制售假冒金鸽瓜子案

    咸阳市渭城区张某等制售假冒金鸽瓜子案,涉案价值达100余万元。该案于2015年2月10日依法移送渭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汉中市略阳县罗某、刘某等利用工业松香加工卤肉案件

    该案件中,警方收缴成品工业松香、白矾等各类非法食品原料200余公斤,有毒有害肉制品400余公斤,涉案金额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等6人已被略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