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公布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的有关情况

15.12.2015  01:03

12月1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阳通报了陕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在2013年“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和2014年“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271起,同比分别下降42.6%和12.8%。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23人,刑事拘留1766人,批准逮捕345人,移送起诉182人,涉案金额8亿余元,有效打击和震慑了食品药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

李向阳介绍说,今年4月2日,陕西省公安厅专门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利剑行动”推动部署视频会议,对今年确定的五个打击重点领域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严厉打击危害食用油、肉类、酒类、乳制品、调味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食品等安全的犯罪活动;二是严厉打击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三是严厉打击私屠烂宰、制售“注水肉”、“病死猪”、“假羊肉”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严厉打击涉及药品、农资、儿童用品等领域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五是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并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机关“利剑行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陕西省为鼓励和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积极性,省政府专门每年划拨1000万元奖励举报线索的群众,鼓励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公安机关制定了《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了举报电话、网络微博、电子邮箱和举报地址。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公布举报电话300余部,发布网络微博261条,共接受群众举报线索985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侦查646起。

今年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对影响广泛、案值较大的一些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专人督办,截至目前,公安部挂牌督办我省食药案件19起,省厅挂牌督办食药案件21起,全部办结完毕,充分发挥了打击和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陕西省11个市(区)中,已有西安、宝鸡、铜川、咸阳、渭南、汉中、商洛、延安和榆林9市落实了编制。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商洛和延安已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职机构,全省已有82个县(市、区)公安局建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为有效打击食药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他表示,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战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实现“舌尖上的陕西梦”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们将继续保持对食药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