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

15.07.2015  08:07
 

  7月14日,省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意见》精神和公安部在杭州召开的推进公安改革专题座谈会精神,细化分解改革任务,审定各警种、各部门改革规划,对进一步加快全省公安改革工作进程进行研究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的厅党委成员、厅机关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厅改革办传达了公安部“杭州会议”主要精神,厅内有关部门就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杜航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厅党委的领导推动下,全省公安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仍有一些工作进展不够理想,随着省委、省政府“两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的印发,全省公安改革工作开始进入全面铺开、全面启动的新阶段,厅机关各警种部门要按照工作规划,稳扎稳打、快速推进,全力做好各项改革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主动抓、积极抓、坚决抓,并围绕关乎群众切实利益、关乎部门履职履责、关乎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问题事项,拿出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地将改革拓展延伸到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二是要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切实加强协调沟通。要加强与省委改革办和公安部改革办的沟通协调,积极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消除政策限制、利益掣肘等问题。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基层单位在推进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推广跟进工作。三是要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切实抓好重点改革。要把改革和“四项建设”等长线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发挥改革的基础性作用,用改革统领、推动、完善“四项建设”等各项常规工作,努力为全省公安工作追赶超越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要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分步工程”,切实做到层次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业务局、省直各部门、厅内各单位的配合沟通,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员、配合部门、推动措施、工作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及时报厅改革办备案登记。同时,要严格按照各自规划,全面启动各项改革工作,扎实细致地抓好推进落实。五是要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一项“全警工程”,切实调动民警参与。要深入基层座谈征集一线民警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创新举措,真正把全警的智慧力量都凝聚到改革上来,努力在一些条件成熟、任务紧迫的领域率先突破,尽快推出一批改革成果。同时,要进一步调动基层民警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切实为深化改革赢取最大的公约数,努力为全省公安工作“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