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汪勇同志获“三秦楷模”荣誉称号

28.12.2014  11:03
 

  近日,省委宣传部做出决定,命名我省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咸东社区民警汪勇等三名同志为“三秦楷模”,这也是我省首批命名的“三秦楷模”。

  汪勇,男,土家族,湖南省沅陵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1年10月出生,1990年3月入伍,2006年10月从部队转业至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从2007年8月起担任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咸东社区民警至今,2013年11月任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从警8年来,汪勇同志能扎根社区,扑下身子融入群众,为熟悉摸清情况,他曾在一年内穿烂了8双鞋,建立起详细规范的小区院落登记、辖区单位统计等14类台账,掌握了社区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他积极利用社区党建联席会,成立26人参加的治安防范联席会,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分析社区治安形势,研究布置防范工作。在他的积极协调下,社区设立了29个治安值班室,组建了有173名离退休人员和党员参加的治安巡逻队,65名小区物业保安参加的专职安防队伍,150余人的治安信息反馈队伍,密织防控网络。在其努力下,咸东社区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治安案件,5个小区实现了“零发案”,成为韩森寨地区发案率最低的社区之一。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获公安部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

  汪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汪勇同志为“三秦楷模”。省委宣传部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汪勇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全省上下形成学典型事迹、创先进业绩的浓厚氛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汪勇同志为榜样,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三个陕西”和实现“陕西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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