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

28.09.2014  16:55

  近日,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从9月20日起至1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传播消防知识、关爱老人平安”为主题的九九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养老机构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老年人群体的平安自护能力。

  通知明确,此次行动主要帮扶的对象是: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各类养老机构。活动期间,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居室、活动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场所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消除各类隐患。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发动和指导督促城乡社区群众自治性组织,针对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养老机构,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赠送一份平安礼物”为内容的活动。平安礼物可以是适合家庭使用的小型灭火器、灭火毯、手电筒、报警器等。同时,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志愿者队伍,发动居民群众,清理养老机构、独居老人家庭的阳台楼道及房前屋后等可燃物,确保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确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畅通,监督维护灭火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要引导和鼓励社区(农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和热心公益的群众把鳏寡孤独、残障智障老人作为“牵手”活动对象,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活动。

  通知要求,对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协调文明办、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九九消防平安行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爱老年人的局面。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公安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公安局,韩城市民政局、公安局,神木县、府谷县民政局、公安局:

  为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切实提高我省养老机构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老年人群体的平安自护能力,凝聚美德激发正能量,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民电〔2014〕130号)要求,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消防知识,关爱老人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0日至11月1日。9月26日,全省集中启动九九消防平安行动。

  三、活动对象

  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各类养老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集中排查行动。活动期间,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居室、活动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场所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消除各类隐患。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发动和指导督促城乡社区群众自治性组织,针对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养老机构,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赠送一份平安礼物”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平安礼物可以是适合家庭使用的小型灭火器、灭火毯、手电筒、报警器等。

  (三)开展消防安全“牵手”活动。各级民政、公安消防、派出所等部门要确定辖区的一所养老机构作为消防安全“牵手”活动对象,在9月26日开展全省统一行动,上门服务、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特别是对于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机构,要作为重点“牵手”对象,积极督促、帮助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志愿者队伍,发动居民群众,清理养老机构、独居老人家庭的阳台楼道及房前屋后等可燃物、确保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确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畅通、监督维护灭火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要引导和鼓励社区(农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和热心公益的群众把鳏寡孤独、残障智障老人作为“牵手”活动对象,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活动。

  (四)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活动。对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据统计,我国每年火灾中伤亡的老年人占伤亡总数的30%,老年群体的火灾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明显偏低。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我省尤其是城乡独居老人家庭的增多和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增加,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既是提升老年群体平安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强化工作沟通和协同配合,加强对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指导。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瓶颈性问题。要积极协调文明办、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九九消防平安行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爱老年人的局面。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落实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的规定动作,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自选动作。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提高参与度和覆盖面,持续保持行动热潮。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老年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报道行动动态消息和特色做法。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手机提示短信等形式,发动行业系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九九消防平安行动。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宣传、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一并组织督察考评。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活动照片、视频等图文资料要认真存档备查,及时报送各类动态信息和典型做法,活动总结于11月4日前上报。

  联系人:省民政厅福利处 白昕,029-87293651

  省公安厅消防局 任雷,029-86167583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公安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