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与公安局联合制定案件移送、受理细则

20.10.2015  15:40

近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与岚皋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移送、受理工作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共13条,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部门及案件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检察机关案管中心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不仅在形式上予以审查,而且还对实体具有审查权,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

联合出台《实施细则》,对规范刑事案件的移送、受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统一了具体操作标准,也是该县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范公、检执法办案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王宝珍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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