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公示拟评选的人民满意公务员和集体名单

23.12.2014  10:51

导读: 陕西省委、省政府拟评的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自12月22日起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全省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陕西省委、省政府拟评选刘利娟等50人为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追授雷源泉、李晓敏等2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拟评选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等25个单位为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给予蒋礼泉等49人记一等功奖励,拟给予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等24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奖励。拟表彰奖励名单自12月22日起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shaanxi.gov.cn/0/106/10721.htm),公示期7天,广大读者可点击名单查看拟授予荣誉称号个人和集体的简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