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有关规定,现将我省推荐拟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24日至29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7293998)。
陕西省评选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
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一、拟表彰的3个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陕西省宝鸡监狱;陕西省榆林强制隔离戒毒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拟表彰的5个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陕西省渭南市司法局长李俊杰;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长范振兴;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长房亚民;陕西省榆林监狱十监区监区长屈海生;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南市镇司法所长南方迪。
三、拟表彰的1个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陈 全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拟表彰的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陕西省宝鸡监狱简要事迹: 近年来,宝鸡监狱以争创“陕西前列、西部一流”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监管教育职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强力推动监管安全、刑罚执行、教育改造、队伍建设工作上水平,整体工作实现创新突破发展。2013年以来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通报表扬单位”、“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监狱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司法部、武警部队表彰为“三共”活动先进单位;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 被省监狱局先后评为“创建无违禁品监狱活动”优胜单位和劳动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违禁品“七查侦察法”被司法部监狱局简报推广。
陕西省榆林强戒所简要事迹: 榆林强戒所启动运行以来,累计接收3000多人强制隔离戒毒。民警职工克服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对生活、气候、环境不适应等诸多困难,白手起家,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由于工作突出,多次受到国家五部委、省委、省厅、省局的表彰奖励:2000年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等五部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2003年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委综治办、省司法厅、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评为“教育转化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司法厅和省戒毒局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省戒毒管理局评为一类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要事迹 :2013年11月莲湖区司法局率先在陕西省建成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工作的方式,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调解、案结、事了、人和为落脚点,不断规范管理运行机制,真情为民依法维权办事,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称赞,省、市领导对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已接待省、市领导调研和省内外同行来服务中心参观学习百余次。2015年度,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西安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西安市“精神文明号”、被共青团西安市团委授予“西安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拟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李俊杰(陕西省渭南市司法局局长): 李俊杰同志任职以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该局在较短时间内一举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局机关29次分别就各项工作在省市会议上介绍经验。省政府、省司法厅先后七次在该市召开现场推进会。2012年以来,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局机关连续被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其本人连续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被司法部授予“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范振兴(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局长): 范振兴同志自2011年从略阳县发展计划局长转任司法局长以来,使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5年里,略阳县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汉中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等荣誉称号;分别被省、市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法治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两率一度”测评从2010年的全省76位上升到2015年全省39位;连续5年被市司法局考核为工作优秀单位;本人先后被评为汉中市首届“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模范个人。
房亚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长): 带领一班人务实创新,出色并创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局考核为优秀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考核为良好或优秀单位,商州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先进单位、“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先进县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房亚民个人被国家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屈海生(陕西省榆林监狱十监区监区长): 负责榆林监狱监门和严管禁闭区值班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实现了近十年来无脱逃目标。该同志十年来如一日,全天候值班每月达20多天以上,2016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南方迪(陕西省兴平市司法局南市镇司法所所长): 从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26年来,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长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佳调解员”、咸阳市“优秀司法所长”、兴平市“十佳卫士”。他将法律的种子播洒在南市镇的田间地头,将法律的公正植根在每个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心头,用真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拟表彰的劳动模范简要事迹
陈 全(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管委会主任,陕西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主任、陕西省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全律师法理知识深厚,业务能力强,既是律所的管理者也是劳动法业务领军人物。不仅带领所内20多名专职律师组建了陕西省最大的劳动法律服务团队,而且作为全省律师劳动法业务带头人,引领全省劳动法律师全方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对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荣获2003、2014年度“陕西省优秀律师”和第四届“陕西省优秀青年卫士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