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住房公积金前5月拉动住房消费15.6亿元

27.07.2015  10:18
  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住房消费政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日照市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公积金迁移到日照市就业的,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解决了新职工和流动人才购房贷款资金需求。将一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由50%降低为30%。自降低首付款比例后,职工购买住房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已办理降低首付款比例贷款30户,贷款额996万元;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将物业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农民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回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的可直接销户提取。   截至5月底,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65%,比年初增长8个百分点,年度个贷率达到103%。1至5月,共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宅1723套、18.7万平方米,占全市商品住宅成交量、销售面积的29.3%、32.2%,为职工办理住房消费提取3.71亿元,拉动住房消费15.6亿元。   同时,从本月1日起,山东日照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开始实施,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日照籍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户籍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为防控贷款风险,异地贷款担保方式应选择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房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三种担保方式之一。(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