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积金抵押贷款"门槛高" 需2事业单位人担保
榆林市榆阳区孙先生是一名国企单位职工,近日准备用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贷款买房,却被告知在榆林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找行政事业单位两人以上担保才能办理,他认为这样做无形中让许多企业职工难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说,此举为规避贷款风险。
公积金抵押担保贷款找担保人难住了他
孙先生说,他在榆林一家国有企业上班,2011年单位给他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现在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6万多元。
几天前,榆林孙先生在城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准备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后缴纳首付。可当他带上相关的证明到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贷款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由于采用的是质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借款,需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至少两人以上作为公积金担保人才能办理贷款业务。
为此,孙先生把自己的朋友问了一遍,发现没有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孙先生觉得:这个条款对于身边没有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人来说,就等同于直接被拒之门外。
与孙先生一样,在榆林市一家国企上班的李斌,在今年6月份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也遇到同样难题。为了找到两个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担保人,李斌几乎天天往别人家里跑,在花了不少钱后,对方才勉强答应给他当担保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榆林的大部分企业都为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在这项规定出台后,不少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找不到符合条件担保人企业职工只能吃“闭门羹”,无法获得贷款。
至少须行政事业单位两人担保才能贷款
昨日,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在一份2015年4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借款必备的条件及程序》宣传单上,其中有一条规定写道“职工以质押担保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须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至少两人以上作公积金质押担保(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除外)”。
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这一项条件?华商报记者查阅的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个人担保贷款》规定明确要求:保证人同意担保的担保承诺书和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包括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证明、个人资产如房产证或个人存款单等担保能力证明);提供质物清单,包括国债券种及金额的,银行存单种类及金额等,并没有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至少两人以上作公积金质押担保这一条款。
对此,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文武芳告诉华商报记者,近几年榆林相继出现多起企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跑路或者不还款的情况,且企业内的职工流动性较大,为保证贷款回收安全,榆林市相关部门便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借款必备的条件及程序》一文,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至少两人以上作公积金质押担保,可最大限度地规避贷款风险。
针对孙先生的情况,文武芳表示目前准备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必须要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进行贷款,否则就不能贷款。(记者郝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