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永陶厅长在宝鸡督导调研公证改革时强调——提高思想认识 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按期完成公证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10月12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赴宝鸡市督导调研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以奋进务实的精神状态和比拼争先的工作姿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确保按期完成公证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上午,乌永陶先后到眉县、陈仓区,听取改革情况汇报,看望一线公证人员。下午,在宝鸡市召开了司法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督导调研座谈会。在听取了宝鸡市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推进措施汇报后,乌永陶厅长作了重要讲话。
乌永陶指出,宝鸡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工作,明确了时间表,结合实际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抓得比较紧,下一步要在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乌永陶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是激发公证事业发展活力,增强公证事业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从事业体制和行政体制公证机构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等工作成效对比上,可以明显看出,事业体制充分释放了公证工作的发展动能,具有行政体制不可比拟的体制优势,原有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形势倒逼改革,改革势在必行。
乌永陶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推进力度。财政部门应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为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提供经费保障。编制部门要严格落实《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公证机构用人自主管理权,充分调动公证机构积极性,公证机构改革人员要带编分流,收回的政法专项编制要用于司法局一线紧缺部门,不能因为改革缩小司法行政部门编制。人社部门要通过统一招考等形式,严格把关,确保改制后新进入公证员的资格条件,不能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证机构。在绩效激励上,步子可以迈得更大点,进一步扩大绩效比例,有效激活公证机构发展动力。
乌永陶最后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有力服务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要发挥好公证制度的预防性司法证明作用,发挥好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有效防范民商事和家事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服务,分流化解法院、公安部门的工作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积极促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在服务保障追赶超越大局中推动公证事业发展。
宝鸡市副市长贺东陪同督导调研时指出,宝鸡市是全省公证体制改革任务最重的地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证体制改革,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抓住改革的政策窗口和机遇,适应宝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公证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
宝鸡市眉县、陈仓区、金台区、渭滨区有关党政领导及厅律公处负责人参加督导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