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至7月30日,渭南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六个阶段扎实开展“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确保校车规范运行。
一是“校车百日安全行”宣传阶段。 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校车百日安全行”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启动签名活动、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面,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校车安全运行的氛围。
二是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办理阶段。 4月20日至30日,各县市区要完成本地区域内校车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工作,确保车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渭南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决议的通知》依法依规开展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活动,自5月1号起过渡校车过渡完毕,非制式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学生。新购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类别报户申请。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校车使用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和校车安全管理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校车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三是“校车百日安全行”培训阶段。 5月1日至15日,各县市区组织完成本地区域内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运行培训工作,教育、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加强校长园长、校车驾驶员、校车随车照管员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深入学习、使其明确在校车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每辆校车的包联学校领导,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做到定员、定岗、定责任。
四是“校车百日安全行”督查阶段。 5月16日至5月30日,各县市区对本地区域内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相关部门联合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超载问题,坚决取缔非制式车辆运营,严格校车运营秩序,确保“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取得实效。
五是“校车百日安全行”自查整改阶段。 6月1日至30日,各县市区开展“校车百日安全行”自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管理不规范或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对策研究和制订,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形成政府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监管和自主运营的规范管理模式。
六是“校车百日安全行”总结阶段。 7月1日至7月30日,各县市区对“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情况进行“回头望”,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对“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期间校车管理好的单位、好的驾驶员、好的随车照管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整顿,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漠的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或坚决更换。
(责任编辑:徐绒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