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有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任务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自2015年起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在全国范围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
一、实施基础
为更好地掌握语言国情,保护国家语言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战略提供服务,教育部、国家语委从2008年起,先后在江苏、上海、北京、广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北、湖北等省份开展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江苏、北京和上海已完成本地区相关语言资源的调查、采录和整理并通过验收,其余相关省份的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上述省份富有成效的试点工作检验了有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和工作规范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完善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方案,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学者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家团队运作及项目管理办法,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语言资源保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技术规范与平台研发”项目得到科技部2014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支持,为语言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赋予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重大使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列为重要任务。鉴于当前工作任务的需要和前期良好的工作基础,教育部、国家语委经过科学论证,决定启动语保工程,并印发《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二、实施内容及组织管理
语保工程是对原有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的进一步扩充、整合,目标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记录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语言文化的实态语料,通过科学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规模、可持续增长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并开展语言资源保护研究工作,形成系统的基础性成果,进而推进深度开发应用,全面提升我国语言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服务。
教育部、国家语委是语保工程的主管部门,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负责语保工程的管理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由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作为专业机构负责研究拟订工程的总体规划,以及工作、技术、培训、验收等规范,并受主管部门委托,指导和管理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步骤
语保工程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持,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地方和专家共同实施、鼓励社会参与”的方式进行,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2015年,工程针对急需开展记录保存的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首先在山西、浙江、福建、重庆等省份启动汉语方言调查,同时由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调查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语言等调查。2015年度共计划开展80个少数民族语言(含濒危语言)调查点、50个汉语方言(含濒危方言)调查点和30个语言文化调查点的调查工作,同时开展中国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建设和已有资源的整合汇聚。
在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的基础上,工程将陆续在其他省份有计划地展开。鼓励各地在工程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筹措经费、落实保障条件,扩大调查点规模,并纳入语保工程。
(一)明确启动工程建设的4个省份,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工程管理办法组织本地区内工程的实施。
(二)正在开展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的广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北、湖北等省份,需按计划有序完成建设工作,在根据要求通过验收后,建设内容统一纳入语保工程。该省份今后建设工作将纳入语保工程统筹部署。
(三)尚未启动工程建设的省份,应积极做好筹备工作,了解本地语言资源现状和专家队伍情况,研究本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按照语保工程的总体规划适时启动,条件成熟的也可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先行启动申请。
四、有关要求
语保工程是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推进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得政心、得民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一工程建设任务量大、学术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工程承担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提供保障支持,认真落实语保工程总体规划。要把工程任务纳入科研项目管理。
(二)注重质量。要按照工程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于高效优质完成工程任务的团队和个人,其所在单位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加强监管。各地要规范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经费使用效益。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积极配合做好中期检查评估、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通力协作。语保工程涉及面广,具有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协同化的特点,参与各方要充分发挥积极主动和团结协作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工程实施。
附件: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doc
教育部
国家语委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