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烟草公司 经营业务用房建设情况的说明

16.04.2016  09:16

  4月15日,某网站发表消息《咸阳烟草公司被曝自筹5900万建大楼网友质疑其资金来源》。我公司就此说明如下:

  根据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2009年11月下发的《关于市烟草公司办公楼拆迁改造的通知》《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咸阳市烟草公司新建业务综合楼有关问题的批复》(咸政函[2010]9号),我公司开展经营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未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规定。项目所需资金由我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特此说明。

  咸阳市烟草公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