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西安市高陵区电梯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梯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根据中、省有关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10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全面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电梯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厘清职能,充分认清电梯安全运行面临的复杂情况和压力,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注重加强对师生的电梯安全知识教育,狠抓电梯安全运行薄弱环节和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担负起应有责任,采取全方位、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抓好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整改责任和任务清单,逐条落实工作方案、措施和责任,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治理到位。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电梯使用单位和学校,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按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完善电梯技术档案,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做到24小时有人应答。要不断完善检查台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
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级安检办立即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次电梯安全大检查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张兴宝
电 话:029-8866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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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