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商洛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把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市总体工作部署,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市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和省委《决定》下发后,商洛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措施,全力抓好部署落实。市委确定由副书记牵头,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的工作力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起草和人大工作会议筹备等工作。在去年12月19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市委书记胡润泽在讲话中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委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了县(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提出了具体措施。为督促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今年初制定督查方案,将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区)委、人大及其有关部门,由市委督查室督办并组织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会议精神的全面贯彻。
人大主动作为,协调推进有序。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雷厉风行,及时组织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赵正永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决定》,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向市委汇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向市委提出了调研起草《决定》和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7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该市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制定出台市委《决定》奠定了基础。为使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决定》深入人心,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和市“一府两院”负责人、市、县(区)两级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会,邀请中省有关专家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等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各县区人大积极跟进,强措施抓落实,着力解决县区、镇(办)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保证了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贯彻落实。
措施具体有力,保障依法履责。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八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一是支持和保障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市委《决定》提出,要落实好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人大立法权的相关决定,强化人大立法机构建设,建立立法工作机制,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目前,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建设和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市委及各县区委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在监督重点上,着重突出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强化了对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和财政决算、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审查监督。在监督形式上,明确支持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一些创新性的监督方法,强调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实效性。三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市委、县(区)委将强化人大审查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加强人大职能的重大举措,要求凡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都要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明确规定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四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党委组织部门都要向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事任免工作的质量,凡经人大常委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履职承诺,正式就职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同时,实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并选择部分人员进行履职测评。这些重大举措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权威性。
工作稳步推进,落实效果明显。在党委的有力支持下,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效果明显。一是人大工作制度在创新中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今年制定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审查监督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实施办法》,《对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同时,修订完善了20多项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使人大工作运行更加科学规范。二是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充实。市人大机关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了法制和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人事代表联络3个工作委员会;增加了15名行政编制、2名专职委员、5名县级领导干部职数。全市7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共增设工作机构13个,增加编制116名;108个镇(办)人大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25名,有效地解决了镇(办)人大无人办事、日常工作无法开展的突出问题。三是人大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市、县(区)、镇(办)各级人大工作经费标准大幅度提高,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四是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级党委都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人大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今年市人大共增配专职常委2名、县级领导干部3名,提拔使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名,提拔交流县级领导干部1名,人大干部的结构不断优化,机关凝聚力明显增强。五是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今年全市对市、县(区)、镇三级3000多名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轮训,提升了代表的素质。按照“六有”标准,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室579个,为代表日常活动提供了阵地。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县区交叉视察,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有力的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万宝 正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