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8.18杀人焚尸案告破 嫌疑人欲外逃时被抓获

01.10.2014  10:0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之前我们节目报道过今年8月18号发生在兴平市丰仪镇大姑村的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将大姑村村民高某杀害后并焚烧了尸体。案发后兴平警方成立专案组,连续奋战了42天,终于在昨天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兴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后,先是在发生命案的丰仪镇进行排查,之后根据案发现场遗留证据等结合以往破案经验扩大排查范围,最终锁定了37岁的临近乡镇的村民刘某。

    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边亚泉:“也结合以往强奸案子,犯罪嫌疑人作案特点,一般白天作案都不在本村作案的这个特点,专案组领导经过深思熟虑后在咱划定的汤坊镇王堡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锁定。

    而就在警方准备对刘某展开调查时,刘某却突然失踪了。

    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边亚泉:“这就是一般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收到触动后一个反常的表现,在这个时候咱果断出击,昨天在西安市城西客运站一举将刘某抓获。

    据了解,刘某平时游手好闲,几年前与妻子离异,有犯案前科。在城西客运站被抓获时刘某已收拾好行李,正准备乘车外逃。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边亚泉:“(刘某)在犯罪现场偶遇受害人时产生了强奸受害人的恶意,在实施作案的过程中将受害人致死,致死以后为了毁灭证据又将尸体焚烧。”

    据刘某交代,8月18号中午2点多他在丰仪乡大姑村西生产路上见四下无人,便起了强奸43岁受害人高某的恶意,在犯罪过程中遭高某强烈反对。刘某怕事情败露便双手掐住高某的脖子,直至其死亡。随后刘某将高某的尸体转移到生产路旁的土壕内并继续实施强奸行为。为防止尸体被人发现,刘某当晚将尸体焚烧。案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了一时的恐慌,不少女村民都不敢独自外出干农活。今天早上犯罪嫌疑人刘某指认犯罪现场时,村民们都闻讯赶来对刘某及其犯罪行为进行厉声谴责。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兴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