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6年5月31日,《陕西日报》刊登题为《兴平让质量奏响强市旋律》一文,对兴平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提质增效进程进行了报道。现转载如下,以供系统各单位学习借鉴。
本报讯 (记者 齐宇强 通讯员 焦兴龙)兴平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提质增效进程。截至目前,该市省级名牌产品企业累计达到10户、名牌产品12个,咸阳市特色品牌5个,咸阳市市长质量奖1个。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松财荣获2015年度陕西第二届“质量之光”“陕西十大质量人物”奖,成为咸阳市本届唯一获奖人物。
他们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台《兴平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2016年行动计划》、《兴平市质量强市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及时召开质量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暨质推委第一次协调会议,对全市首年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通过电视台专栏、质监网站、宣传册、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学习“质量强市”有关内容,以及《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质量强市”意识,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管;完善监督抽查通报制度,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按照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市场监督体系,逐步建立起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标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和镇办“质量强市”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指导检查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对在实施质量强市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或未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质量强市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