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财政局完成全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部门,历时两周时间,经与中省财政部门反复沟通协调与争取,完成全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争取中省补助6.7亿元。
据结算报表反映,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总人数达到276.19万人,较上年增加1.7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201.98万人,较上年末减少3.02万人,参保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务工人员和曾正式应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人员,中途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74.21万人,较上年增加4.77万人,全年累计有848.94万人次领取养老金,发放养老金7.22亿元,其中发放中省财政补助资金6.4亿元。
今年,是新印发的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办法实施第一年。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足额争取中省财政补助,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结算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中省资金足额到位。
一是精心组织,明确要求。接到省厅通知后,随即联系人社部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全市结算报表填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讲解了政策内容、填报范围、指标含义,统一了填报口径,明确了填报要求,规范各类人员的统计口径和时间结点,确保不重不漏。
二是加强协作,按时上报。在资金结算过程中,与人社局加强沟通,协商统计中出现的问题,统一答复口径,保障了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重视沟通,争取支持。为了全面反映我市参保情况,足额争取中省财政补助,在中央审核过程中,随时保持与中省财政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及时掌握中省审核要求,反复与中省财政审核人员协调沟通,反映渭南的实际情况和存在困难,逐县逐项分析基层发放中的因人员年检、外出打工、申报时差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补发问题,争取中省财政的认可,得到中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下达中省补助资金,保障居民养老金发放需要。